有“遣返记录”,还能“再次入境”美国吗?
2026-07-16 07:00:09
INA §212(a)(9)(A):递解后未经许可不得再入境
INA §212(a)(6)(C)(i):曾经对移民官撒谎/提供虚假材料者永久不允许入境
INA §214(b):签证申请人未能证明“非移民意图”
即使没有递解令,只要有了遣返记录,再次申请签证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
❌被认定为使用假材料(如假酒店预订单、假雇佣信)
❌在遣返前撒谎或行为可疑
❌在入境口岸大吵大闹或不配合
❌使用非正当入境路径(如第三国绕行)
近期美国入境签证审查不断变严,而且信息也变得高度数据化、信息联网,很多历史记录都被翻出来,稍有不慎就会成为“麻烦”:
比如,申请人在签证申请表中需如实填写:是否被拒签或拒绝入境,是否被移民官审问、遣返或离境。如果刻意隐瞒,将会导致永远失去签证资格;而且领事官员有权查看:
CBP口岸记录、入境拦截纪录、是否有提前购买返程机票、是否在系统中被标红。
这些也都会对你未来申请签证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不管是普通的入境签证还是移民申请,在准备文件材料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材料的真实、透明,因为一旦有所夸大或隐瞒,就是在为你的未来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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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加移民
10+年专注三甲医院医生、大学教授、科研人员的美国EB-1A/NIW移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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