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执行程序步骤大概多久完成
2025-10-26 00:24:17
一、执行局执行程序步骤大概多久完成
对于具有被执行人财产可供执行条件的案件,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执结;而针对非诉执行案件,则一般要求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执结工作。
然而,中止执行的时间亦应包括在内进行扣除。若遇特殊情形确需延长执行期限者,必须报请我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方可实施。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请求,务必在期限截止前五日以前提出。
如若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让原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继续执行,也可决定由本法院自行执行或指定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相关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执行局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若执行机关没有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当事人是有资格通过司法途径对其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拥有实施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相应资产的权力以偿还应尽的债务责任,但是同时必须保护被执行人和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的生存基本需求所需的资金。如果遭遇不提供生活费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考虑向行政法庭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执行局的执行程序步骤所需时间根据案件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对于符合执行实质性条件的案件来说,常规情形下应当在6个月之内圆满完成;针对非诉讼执行案件的处理,按照规定应当在3个月以内予以执结。在此过程中,执行中止的时间段可以予以相应扣除。如有必要延长执行期限,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或者副院长的批准,并且需要在期限截止之前的5天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如果超过6个月仍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更高一级别的法院提出申请,由上级法院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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